活性碳作為環保材料,廣泛用於空氣和廢氣處理領域,特別是在VOCs的吸附處理中,活性碳的吸附性能直接影響其使用效果和更換週期。最近,四川省和廣東東莞相繼出台了關於活性碳使用的技術指引,然而值得注意的是,兩地在計算活性碳更換週期的過程中,動態吸附值卻存在明顯差異——四川省規範標準的徵集稿中取值為20%,而東莞試行的規範文件中則為15%。
那麼,動態吸附值到底該取多少呢? 15%還是20%?

在討論取值問題前,我們首先要先理解什麼是動態吸附值。動態吸附值是指活性碳在處理氣體流動狀態下,單位質量的數方活性碳所能吸附的污染物量。這個值與活性碳的孔隙結構、表面積、運作環境等因素密切相關。簡言之,動態吸附值越高,活性碳的吸附能力越強,其處理效率越好。
通常情況下,活性碳的動態吸附值在實驗室條件下透過特定的測試方法來確定。這一值並非恆定不變,而是會根據實際的使用環境、處理氣體類型、溫度、濕度、活性碳的指標參數等多種因素而有所變化。
在實際應用中,活性碳的更換週期取決於其吸附性能,而動態吸附值是計算更換週期的重要參數。根據公式:

其中:
T是更換週期,單位為天;
米是活性碳的用量,單位為公斤;
秒是動態吸附量,單位為百分比;
碳是VOC進出口濃度差,單位為mg/m³;
問是風量,單位為m³/h;
噸是運行時間,單位為h/d。
從這個公式可以看出,動態吸附量(S)的數值直接影響更換週期。若取值較高(如20%),則表示單位質量的數方活性碳可以吸附較多的污染物,從而延長了更換週期;相反,若取值較低(如15%),則表示活性碳吸附能力較弱,企業需要更頻繁地更換活性碳。


四川省的規範標準中,動態吸附值取20%,而東莞試行規範中則取15%。兩地為什麼會有如此明顯的差異?
地區性差異:四川省和廣東東莞的氣候條件、廢氣處理需求、產業發展狀況都存在差異。例如,四川省可能在規範制定時考慮到當地氣候相對濕潤,氣溫較低,廢氣中的揮發性有機物可能更容易被吸附;而東莞作為工業發達地區,廢氣處理需求量大,廢氣成分複雜,因此可能採用了較為保守的吸附值。
企業適應性:活性碳的動態吸附值並非固定的,而是依據實驗和實務經驗不斷調整的。對於某些企業來說,使用較低的動態吸附值能夠確保設備穩定運行,減少不必要的更換和損失;而一些高效處理需求的企業,可能傾向於使用較高吸附值的活性碳來延長運行時間。
目前只是徵集稿和試行文件:目前兩份文件還是徵集稿和試行文件,活性碳的具體動態吸附值還沒有定下來,後期可能會改變。
企業在選擇動態吸附值時,不能盲目追求高值,也不能一味地降低標準。選擇合適的動態吸附值應考慮以下幾點:
廢氣成分分析:企業應根據自身處理的廢氣成分,選擇適當的動態吸附值。對於含量高、成分複雜的VOCs廢氣,建議取低值(15%),以確保數方活性碳的穩定吸附效果;而對於單一成分、濃度較低的廢氣,可以適當提高吸附值。
活性碳質量及種類:不同類型的活性炭,如蜂窩活性碳、顆粒碳以及活性碳的指標參數不同,動態吸附值都存在差異。該公式只能估算活性碳的更換週期,企業在更換活性碳時應結合實際情況來選擇更換時間。
監測與維護:即便確定了動態吸附值,企業仍需定期監測廢氣處理效果,以查看VOC濃度變化。透過線上監控設備和手動監控數據,動態調整更換週期,以確保設備始終處於最佳狀態。

活性碳的動態吸附值對於企業計算更換週期、確保廢氣處理效果至關重要。在四川省和廣東東莞兩地的規範中,活性碳動態吸附值取值有所差異,各自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進行了調整。企業在選取動態吸附值時,應綜合考慮廢氣成分、活性碳類型、活性碳的指標參數及運作環境等因素,確保活性碳吸附效果最佳並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。